诺贝尔奖与中国的科学研究†

2025年诺贝尔奖得奖者名单向世界公布前几周,中国官方报纸发表了一篇文章,强调中国科研机构内部的研究经费管理不善等问题。
如果不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很可能会继续限制中国获得能被诺贝尔奖所认可的科学突破。诺贝尔科学奖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奖项,但迄今为止,只有屠呦呦(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中国大陆科学家)和其他几位具有华裔背景的科学家获得该奖项。由于中国科研机构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对中国建设“新质生产力”的使命(其核心是达至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正在推出补救措施,以确保该国的科学人才得到充分利用和支持。
中国科研机构存在的问题
“这些案件涉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套取科研经费[…]。”
202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徐岱进行一项研究,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以“贪污罪”和“科研经费”为检索关键词,共检索出2014年至2019年期间近70份相关刑事判决书。这些案件涉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套取科研经费,而通常用的方式是使用虚假发票。除一人外,所有这些案件的被告均被判有罪,其中近一半是研究院院长、研究中心主任或研究室成员。
案号为“(2018)浙刑终27号”的案件便是一例。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物对该案作出报道。案中两名被告分别为浙江海洋学院(现为浙江海洋大学)时任校长和该校一名教师。他们因套取科研经费,除被判处罚金外,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
近期一篇源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文章也指出了上述问题。文章强调,要通过加强政治监督和深化反腐败工作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文章特别提到了习近平主席2019年致中国科学院的一封信,祝贺该院建院70周年。在信中,习主席表示希望中国科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为践行这一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着力推进中国科学院改革,其中包括“坚决革除简单数论文、看‘帽子’、算经费的评价模式”,以及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
地方层面的补救措施
为配合中国政治高层推动的上述改革精神,地方层面已开始出台补救措施,以确保科研经费的正确使用。
- 首都北京出台的措施
北京于6月发布了《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提到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本科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的科研活动。这些青年研究人员被大力鼓励牵头组建“科研平台”,以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上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上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该制度,项目负责人不得将经费用于不当用途,例如偿还贷款、支持其他科研项目或支付所在大学的“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项目负责人若被发现存在“负面清单”所禁止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暂停项目拨款或终止其项目等。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将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其事业发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浙江省一个小区出台的措施
在北京出台上述措施的同时,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一个面积虽小但科技含量颇高的区——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支持该区开展科研活动。
瓯海区面积仅有466平方千米,人口不足50万,2024年的GDP却有976.3亿元人民币。该区拥有近2000家不同规模的科技公司,是2024年该区近750项发明专利授权量和6100项其他专利授权量的重要来源。
6月,瓯海区出台了《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所称的“重点科研项目”,是指由瓯海区科技局制定并组织的“科技研究开发及相关的科技进步活动”。这些项目由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
为确保重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到位,上述《办法》规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项目初期拨付60%,剩余的40%在项目成功完成后拨付。项目是否成功完成,需要通过一个流程,对项目做出各种检查,其中审查的材料包括合同书、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研究成果证明。
结语
类似北京和瓯海区实施的措施,全国各地很可能在短期内都会推出实行。所有这些措施都有望谨慎实施,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中国科学家可能失去诺贝尔奖,也关系到中国最高领导人引导该国参与世界高科技成果竞赛的雄心壮志。
- 此文章的引用是:丝络谈®编辑委员会,诺贝尔奖与中国的科学研究,丝络谈®,丝络速递™,2025年10月15日,https://zh.sinotalks.com/sinoexpress/nobel-prize-china-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