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blicdomainpictures.net)
中国新修订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简体汉字的法律,涵盖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中共”)领导地位等新规定。如果中共确实希望通过和平统一解决“台湾问题”,就应处理海峡两岸的语言差异。探究如何妥善化解这些差异,将与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在近期会见台湾国民党主席郑丽文时提出的“意见”相符:以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伟大祖国”的“正确认同促进心灵契合”。(见《习郑会上的重大遗漏》)。
该修订后的法律是可以设立例外规定的,从而允许不仅是台湾民众,还包括香港和澳门的居民使用那些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的繁体汉字。然而,一种更为妥善且着眼长远的做法值得考虑。
修订法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法”)。正如25年前生效的旧版法一样,修订法也明确规定,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分别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即数十年前由中共从繁体字简化而来的文字,以降低当时那个贫困国家的文盲率。
与旧版相比,修订法呈现六项显著变化以及其他修改。首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这一表述已被纳入第一条,成为制定该法新增的目的。
其次,修订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强调后加]”。“全国”这一措辞很可能会引发人们的关切,即修订法是否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土,包括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若未来实现与台湾的统一——海峡对岸的那座岛屿。
第三,修订法第五条现在明确要求,中国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四,与旧版法不同的是,修订法第十一条在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之后,不再接续载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一“不设例外”的要求之后,第十一条新增了一项规定:“受教育者在完成义务教育时应当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五,修订法第十六条提供了新内容:“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其标识、标牌、宣传品等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六,修订法第四条新增了一句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句话应当结合修订法第三十一条一并解读,该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强调后加]
“[…]治安管理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
加粗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
修订法下的繁体字
北京方面指出,上述各项修订均基于多种理由,其中包括:“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修订法第十九条列举了若干“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在“文物古迹”及“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中保留或使用此类文字;以及“[因]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情形。该清单的最后一项为“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形”。
诚然,北京方面或许会依据第十九条,作为特例允许香港、澳门以及若实现统一后的台湾继续使用繁体字。然而,这种做法只会延长这些地区与中国大陆之间书写体系上的差异。
一种包容性的做法
一种值得考虑、且更为妥善并着眼长远的做法是:逐步恢复使用那些经客观认定确具文化内涵的繁体字。
鉴于中国官方数据显示,该国的文盲率已降至2.67%,当初推行简体字的理由已不复存在。相反,如今的中国已掌握了尖端航天科技,并成功实现了对月球背面的探索。难道不应当提供机会予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的国民,尤其是其广大学子,让他们通过学习和使用更多繁体字,加深与自身文化的联结吗?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采取措施,将此前被排除在外的文字重新纳入国家的书写体系之中。”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采取措施,将此前被排除在外的文字重新纳入国家的书写体系之中。例如,2013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版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了8105个汉字。在这些汉字中,便包含了诸如“皙”、“喆”、“昇”和“邨”等此前被排除在外的字。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国务院公布该汉字表时,强调该表可根据“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如今,进行此类调整的“实际需要”已存在。
弥合海峡两岸的语言差异,并不能让北京解决“台湾问题”涉及的所有复杂难题。然而,若北京未能弥合这些差异,有可能削弱和平统一的几率,因为它将错失在一个重要议题上凝聚共识的良机。台湾民众所致力的,不过是守护那份文学遗产——而这正是中共为“坚定文化自信”而力求保护的中国文化的关键组成部分。
- 此文章的引用是:熊美英博士,中国能否在语言与统一之间取得平衡?,丝络谈®,丝络谈®简讯,2026年4月29日,https://zh.sinotalks.com/inbrief/language-taiwan-china。
- 此文章的英文原文由Nathan Harpainter编辑。中文版本由作者翻译而成。作者对载于本文章中的信息和意见负责。该等信息和意见并不一定构成或代表丝络谈®的工作或意见。↩︎





